来源时间为:2025-06-12
根据吉林省委社会工作部14个单位联发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吉社发〔2024〕13号)要求,结合东昌区城市社区基层建设的实际用人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以下简称“社工岗”)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以街道为单位设立“城市社区社工岗”,计划招聘20人(面向社会人员设岗10个、面向东昌区现有公益性岗位设岗10个)。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5年东昌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热爱社区事业,热心服务群众。
6.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对象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12日—2007年6月12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东昌区户籍(截至2025年6月12日前);面向东昌区现有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6月12日—2007年6月12日期间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助理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历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6月12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7.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考:
1.有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人员。
2.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2026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5年毕业生。同时,统招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3.因打架、偷盗、酗酒闹事、赌博、迷信、涉毒、色情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罚的或有其他前科劣迹行为的;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被清退的。
4.参加、组织或利用邪教、地下宗教活动、封建迷信活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被处理的。
5.法纪观念淡薄、非正常上访、无理访、缠访、闹访,煽动和组织群众闹事和非正常集体上访扰乱公共秩序的。
6.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不通过影响期或涉嫌违法违纪正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7.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8.个人征信存在严重问题或被法院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
9.法律法规规定及其他不符合招聘的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成绩查询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23日9:00至2025年6月24日15:00。
2.报名网址:
(李明)
文章来源于:http://www.bprg.cn 社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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