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5-07-02
为服务居民效率和水平,增强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根据省、市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要求和《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邯山区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4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公开、公平、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公开面向社会招聘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40名。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具有邯郸市邯山区、丛台区、复兴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常住户籍。
户籍以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一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招聘基本条件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社区工作,服务意识强,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
3.能力素质高,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应工作能力;
4.工作作风正,处事公道,作风民主,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5.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分配,踏实肯干,志愿到基层工作;
6.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2007年7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8.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在读学生;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及黄赌毒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曾经或现在组织参与非法组织或者封建迷信及邪教组织活动的;
9.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编制人员;
10.其他不宜从事社区工作者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活动包括公告发布、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环节。
一)发布招聘公告1.本公告在邯山区人民政府网(
(李明)
文章来源于:http://www.bprg.cn 社区网
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其真实性与本站无关,请网友慎重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