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5-04-11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黔组发〔2022〕17号)和《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七星组发〔2022〕4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壮大城市基层治理骨干力量,经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86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市七星关区2025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订立聘用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86名。招聘岗位详见《毕节市七星关区2025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毕节市户籍或生源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学历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相关岗位所需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表》。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7年4月10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4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
5.本次招聘限毕节市户籍或生源。毕节市户籍指截至2025年4月10日前具有毕节市户籍的人员,毕节市生源指在毕节市参加高考的人员。
6.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9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1)退役军人、服务期满且取得合格证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或“三支一扶”人员;(2)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至2025年4月10日仍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5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2.违反法律法规,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
4.违反党规党纪和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正在被审查调查(立案侦查)的。
5.截至2025年4月10日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招聘岗位等所需资格条件的。
8.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9.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的。
10.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社区工作者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5年4月11日发布在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上。
(二)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须在2025年4月21日9:00至4月23日17:00期间进入“毕节市七星关区人事考试报名系统”(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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