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5-10-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阜南县鹿城镇钦原幼儿园申请终止办学,并注销办学许可证。经会议研究,同意该幼儿园终止办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告期为2025年10月9日-10月16日(共7天)。
2.公告期间,要妥善处理终止办学期间的各项善后工作,与有债务关系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债务清算。并对财务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办学许可证注销后,不再具备办学资格,不得再以原注册机构名义从事任何办学活动,及时办理登记注销等相关手续。
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间向阜南县教育局反映,电话:0558-6720208。
阜南县教育局
2025年10月9日
来源_阜南县教育局
编辑_王常钰责编_江凯审核_刘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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