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位置: 社区网 > 乌鲁木齐社区 > 正文

乌鲁木齐这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升级为社区医院

日期:2024/3/29 16:38:32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4-01-12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余梦凡报道)1月11日,乌鲁木齐市卫健委向天山区体育馆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新区(新市区)银川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米东区卡子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放加注社区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标志着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升级为社区医院,为群众带来更优质的医疗服务资源。

1月11日,乌鲁木齐市卫健委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代表发放加注社区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余梦凡摄

社区医院在坚持防治结合功能定位的基础上,重点强化医疗能力建设,加强资源配置、开展信息化建设、提高综合服务水平。按照《社区医院基本标准》,当医疗服务能力、科室和硬件设施建设达到一定水平,才能在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的基础上,加挂社区医院牌子。

升级后的体育馆路社区医院有49张床位,开设全科、内科、外科、儿科、妇科、老年医学科、中医理疗科、口腔科、产后康复科、心理咨询等科室,并先后与自治区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市妇幼保健院、自治区中医医院等多个上级医院签订医联体、医共体协议。

体育馆路社区医院院长张伟表示,社区医院将在定位、设置、基本功能、床位、科室、人员、设备、房屋、制度和其他要求等方面满足更高的标准,如房屋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至少设置全科医疗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并设5个以上专业科室,实际开放床位30张以上,床位使用率在75以上,每个临床科室至少配备1名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通过拓展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和能力,为辖区患者提供家门口的高质量医疗服务。

乌鲁木齐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23年底,乌鲁木齐市共有14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被自治区评定为社区医院。

文章来源于:http://www.bprg.cn 社区网

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其真实性与本站无关,请网友慎重判断

你可能会喜欢
    没有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