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按规定依次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按规定通过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qtks)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六、纪律监督与相关注意事项
(一)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坚持区级统筹,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在招聘工作中回避。
(三)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四)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提前通过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qtks)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号码,在整个考试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政法委员会、泸州市江阳区民政局、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3123717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30-3190016
监督电话:0830-3162071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
1.泸州市江阳区2024年公开考试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要求表.xls
2.泸州市江阳区2024年公开考试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加分申请表.xls
3.泸州市江阳区2024年公开考试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同意报考意见.docx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政法委员会泸州市江阳区民政局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4年2月4日
原标题:关于泸州市江阳区2024年公开考试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qtks/content_105672
(李明)
文章来源于:http://www.bprg.cn 社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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